都江堰友爱教育奖学金 评定方案 “友爱奖学金”由都江堰友爱教育基金会资助,金额为每年10万元人民币,为使奖学金有效助推友爱学子的学习和成长,实现基金会爱心助学的美好愿景,特制定此方案。 一、目的意义: 1、鼓励优秀,激励进步,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鲜明个性的彰显; 2、助推学校发展,形成特色教育。 二、评选对象及要求: 1、凡就读我校1—9年级的学生均可参加评选奖学金; 2、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与单项奖学金两大类。综合奖学金评定对象为5—9年级学生,单项奖学金评定对象为1—9年级学生。 3、奖学金的评定以年度为单位,在我校就读未满一学年者,本年度不参与评选;未满一年但有突出优异者,在教师推荐或个人申请的基础上,经学校批准可获单项奖学金。 三、组织机构: (一)“友爱奖学金”管理委员会 江上舟 戴志康 季军 周丽 刘刚 ( 二)“友爱奖学金”考核小组 组长:周丽 副组长:焦颖 成员:德育办 教导处 后勤生活部 相关学科的教研组长、年级组长 学校家委会成员代表(各年级一名 ) 职责:1、制定并执行奖学金相关条例和细则; 2、掌握并协调奖学金的等级和标准。 3、按照方案审核申请奖学金的学生材料并核定。 监事:刘刚(友爱教育基金会工作人员) 职责:对奖学金的执行进行监督和审核。 四、友爱奖学金的奖励类别及奖励额度: (一)、“友爱学子,未来人才”奖(综合奖学金): 1、特等奖:10000元——6000元 学生及比例:9年级学生1--3名 2、一等奖:3000元 二等奖:2000元三等奖:1000元 学生及比例:5-9年级学生约30名学生,各等级的学生人数设置5、10、15人。 说明:1、5—9年级学生参评,凡参加综合奖学金的学生不再申请单项奖学金。 (二)、“友爱学子,成长之星”奖(单项奖学金):(1—9年级) 1、德育系列奖:生活自理能力、友善关爱明星、文明礼仪标兵管理服务之星 奖励金额:每人次100元 2、学业系列奖:学科智慧星、年级聪慧星、超级智慧星 奖励金额:500——100元(具体见评选细则) 3、学科才艺竞赛奖:800——100元(具体见评选细则) 五、评定程序和时间: 1、每年6月、7月填写个人奖学金申请,并提供参评的各类依据,由考核小组负责汇总、核准。 2、公示名单,征求反馈意见,时间为一周。 3、向友爱教育基金会提供“奖学金”名单,并计入档案。 4、管理委员会批准奖学金后,召开奖学金颁奖典礼。全体师生、及部分家长代表大会及相关单位参加,颁发奖学金及证书。颁奖典礼的时间可根据每年情况再具体确定。 五、其他说明: 1、此方案为指导性方案,可随学校实际状况进行奖项、奖金额度调整,报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执行。 2、如按上述细则发放后还有余款,则可适当增加奖励名额或计入下一年奖学金总额;如发放不足,则可适当缩减奖励名额。 3、奖学金颁发前后,根据每一年的具体情况,通过报纸、电视台等多种渠道适时宣传,增强社会美誉度、家长认同度。 4、本方案的修改权、解释权在学校“友爱奖学金”管理委员会。 附件:友爱奖学金评选考核办法 都江堰友爱教育基金会 二0一0年六月 “友爱学子,未来人才” 综合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、参选条件 1、爱心浓、礼仪美。自觉遵守《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则》,主动关心帮助他人;文明礼仪大方自信,在各项活动中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(此项由德育办、后勤办提供操行分数据) 2、学力能力强,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认真,各科成绩优秀,其中全市统考成绩居全市前100名或年级年级前30名。(此项由教导处提供考试成绩) 3、全面发展并且有个性特长。积极参加各类活动,包括体育活动、综合实践活动、科技活动、文艺活动、社会公益活动等。(此项由教导处、德育办提供相关印证材料) 二、评定办法: (一)总分100分,德育方面35分,学业方面45分,特长才艺20分;(其他指:体育活动、综合实践活动、科技活动、文艺活动、社会公益活动等项目) 特等奖:综合得分95以上, 个性特长有两项以上突出 一等奖:综合得分90-94,个性特长有一项以上突出 二等奖:综合得分85-89,个性特长有一项以上突出 三等奖:综合得分80-84,个性特长有呈现 (二)、计分办法 1、德育方面(35分) @学生个人操行评分:根据《学生个人操行评分册》记载,年终得分从高到低,1-3名积10分,4-6名9分,7-9名8分,10-12名7分,12-15名6分。 @获得“新三好”的学生每人积5分,都江堰市三好、优干积8分,成都市三好、优干积10分。 3、升旗仪式或广播会通报或学校重大活动表扬的同学1分/次。 4、积分超过35分以35分计算。同等情况下,超过35分的优先考虑。 (二)学业方面(45分) 1、学习习惯、毅力等品质:10分。教师综合评定提供。 2、学业成绩:30分。超级智慧星全市前10名记30分;全市11-30名计28分;全市31-50名计26分;年级智慧星1-10名计25分;年级11—20名记23分;年级21——30名计20分。(中学部每个年级只有两个班,最多计年级前15名,1-5名计25分,6—10名计23分,7-15名计20分。) 3、学科活动:5分。按参加活动的校级、都江堰市级、成都市、省、全国等级别分别记分1、2、3、4、5分。 (三)特长才艺方面(20分) 省级以上 一等奖10分 二等奖 9分 三等奖8分 成都市级 一等奖8分 二等奖7分 三等奖6分 都江堰市级 一等奖5分 二等奖4分 三等奖3分 校内比赛 一等奖3分 二等奖2分 三等奖1分 所有评分项目,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计算,不重复累计。
附件二
“友爱学子,成长之星” 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、德育系列奖项 1、生活自理能人:生活自理能力强、卫生习惯良好,力所能及的劳动习惯好。同等条件住读生、留守儿童、残疾学生、单亲家庭的孩子优先评选。 2、友善关爱明星:乐于助人、热心公益,具有主动服务他人,在帮助残疾同学和其他需要帮助的人、事方面特别突出。 3、文明礼仪标兵:爱文明、懂礼貌,坚持使用普通话,坚持使用文明用语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要班级文明建设中起到带头作用。 4、管理服务之星:学校、班级的各类管理服务活动中,能起到组织、模范带头的示范作用。热爱劳动、乐于奉献、 二、学业系列奖学金(3—9年级学生参加评选,教导处统筹。) ①、学科智慧星: 单科排名,各年级第一名150元,第二名100元,第三名50元。 ②、年级智慧星: 综合排名,各年级第一名500元,第二名400元,第三名300元。第四名至第十名,各200元。 ③、超级智慧星: 初中调考进入全市排名前10位,奖1000元;前11—30位,奖800元;前31—50名,奖600元。 ④、学科比赛竞赛: 省级以上 一等奖800元 二等奖600元 三等奖400元 成都市级 一等奖600元 二等奖400元 三等奖200元 都江堰市级一等奖400元 二等奖200元 三等奖100元 注明:1、全国级比赛,给于奖励金额在省级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定。校级比赛只作加分记录,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记3、2、1分。 2、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计算,不重复累计。 都江堰友爱教育基金会 |